情侶共同持有 分手後稅務糾紛

不動產.土地 買賣 363 次瀏覽
事實經過:2018年簽訂之預售屋,於2019年底交屋,以結婚為前提,雙方都出錢,共同持有,共同付房貸,卻於2022年分手,我知道他要賣掉房子,我也對這段感情沒有希望了,我不需要他賣掉分我錢,只要求他把我付出的錢還給我就好,目前產權已由共同持有更為他一人擁有,過戶稅要求我全出,然後他要賣房子了
他母親說因為共同持有的關係,害他們多繳土地合一稅78萬
目前不打算把我出的錢還我了,還要求我付土地合一稅


問題:
1.不把我出的錢還給我??
2.要求我負擔房地合一稅的話?我是不是也能要求他賣掉的錢要分我?不然我哪裡來的錢可以付這個費用?

我該用什麼途徑保護自己?
10dc0775用戶 發表於 2022/12/29 22:12

3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2/12/29 22:18
    回覆諮詢(19802)、最佳解答(1510)、獲得感謝(5759)

    您好
    1、可以先釐清當時從共有變成對方單獨所有,是以贈與為原因還是買賣。如果是贈與,法律上要求對方付錢有困難,如果是買賣,可以要求對方支付購買您持份的費用。
    2、過戶稅金如果沒有特別約定,可以主張平均分擔
    3、原則上,因為您已經過戶給對方,對方後續賣屋的所得與您無關
    4、本律師處理過類似的案件,如果需要協助,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2/12/29 23:13
    回覆諮詢(4135)、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4)

    您好:
    
    若已由共有變為男方單獨持有,則當初您與男方或有協議出售房地後金額應給付給您原有持分之價值,否則無理由的將名下持分移轉男方,對您無益處亦與常情邏輯不太相符。建議您可審視是否有類似協議之紀錄,或可以該協議為法律上主張。若有不明之處建議持相關證據與律師進一步諮詢為宜。
    
    
                         
  • 謝憲愷律師
    謝憲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2/12/30 10:35
    回覆諮詢(6478)、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277)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本所律師有多起成功案例,可以到臉書(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律師)或官網(亨達法律事務所)瀏覽,建議您盡早委任律師協助您的問題,以免影響自身的權益。
    
    您敘述的事實,仍須全盤了解案情,才能從中給您法律建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到事務所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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