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諮詢損害賠償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572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111/11/29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當下我有受傷沒去醫院,做完筆錄自行去醫院急診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筆錄,現場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們有保險,對方只有强制險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我騎機車左轉兩線道內側車道,對方汽車右轉撞到內側的我,該路口不需待轉,初判表已下來,對方全責。
六、問題:
當時我人在地上滾,雖然是挫傷但當時還是受到很大驚嚇,後來要修機車,估價3萬多,我的車是限量版的又只有2年新,所以我想還原車體,但對方說我修車太貴,請我從台中去苗栗的車行估,我不肯,他認為我想獅子大開口,我想詢問,我雖然是挫傷,但是我受到極大驚嚇(行車記錄器有拍到撞擊力道不小),而且對方只打過一次電話跟我連絡,第二次還是我打給他問修車問題,請問我可以申請精神賠償金嗎?
我該怎麼處理呢?
因為是中低收入戶,又是半工半讀,還要幫忙養弟弟,已經沒有多餘的錢修車了。
56f2adb3用戶
發表於 2023/01/05 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