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此事件被揚言要告上法庭是否成立?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333 次瀏覽事情經過: 前一天的晚上A男將鱈魚香絲放在他人宿舍供其他B.C.D男分食,後來A男因喝醉酒將鱈魚香絲放在他人宿舍。過沒多久多名男生(E.F.G)也進入其宿舍,問B男是否能食用,B男表示可以,於是E.F.G就食用那包鱈魚香絲。隔天早上7.點A男發現鱈魚香絲剩下一點,於是班級群組傳「哪個傻逼把我的鱈魚香絲吃到剩一點點?」(存有聊天紀錄),並且威脅要將B.C.D.E.F.G告上法庭,同時要到警局備案告偷竊罪,想請問這是否成立?之後下午5.點又創了個群組裡面有A.B.C.D.E.F.G男,想進行討論如何解決,A男揚言威脅要告B.C.D.E.F.G男(存有聊天紀錄),並且傳「又要當啞巴?」「真他媽6」等話語,想請問這構成公然侮辱或是其他罪名嗎? 問題: 1.想請問A男能告偷竊罪嗎? 2.是否有方式反告A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