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頭帳戶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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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我跟對方是在網路交友上認試的!
聊天後,互相加賴,對方每天虛寒問暖,又以結婚為前題!又提到雙方家長見面,而且也有互傳親密照片,讓我信認他是以結婚為前提!之後就聊雙方工作!
他說他是做蝦皮網站的經營者!我也有跟對方確認過公司地址,蝦皮網站跟公司名稱,但公司名稱我有上網查,是有這間公司還有政府立案!蝦皮網站我有點進去過,也是有的!甚室連他的身份証都有給我,讓我不我宜有他阿!後來跟我說因為資金流量大,所以要我幫他給她2個帳號週轉,起初我說不要,金錢跟感情混為一談,後來半強迫試的問我愛不愛他,信不信認他,問我他是不是值得托付的對相?既然相信他,就叫我幫他,但我跟他說叫他陪我一起去,他說年底忙走不開,叫我一個人去銀行處理,說叫我去銀行開約訂帳戶3個!有給我約訂帳戶3個資料,他說銀行問的話就說是做海產批發,要匯款給廠商的,有給我海產批發收據跟海產公司名稱(我有打電話去確認,確實有在做海產批發,銷海外需多)
我有跟他說因為你是我男友為來老公,所以我才幫它,他不能騙我,他答應說好!後來跟我說這樣幫它可以給我工資:1個帳戶4萬,但我沒答應他,但我有把工資帳號給她,但我也沒收到錢,但他後面也是一樣跟我虛寒問暖的!讓我不疑有他!
問題:
我這樣算有罪嗎?
還是無罪機慮多少?
會賠錢嗎?
f83ba74c用戶
發表於 2023/01/08 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