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站的約談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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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111/11/24上午7時,兩名員警到我家拿給我"調查站約談通知書"(發文日期111/11/24,原因涉嫌賄選。到案日期時間111/11/24上午8時)衣服沒換就被帶上警車(還有其他鄰居),4小時候被警察送回,後面也沒事或接到甚麼通知,調查官問我是不是有收紅包,還出示照片給我看,原來數日前垃圾車來,丟垃圾收了某候選人的口罩(外覆一張紅色的文宣單遠看還真像紅包),其他鄰居也收了,就這樣被檢舉了。
問題:
問題1: 警察上午7時出示通知單,要我跟他們去8時到,我被拘提了嗎?
問題2: 我可不坐警車,自己開車前往嗎?
問題3: 通知單上只有分局長的簽名章沒有關防,算是有效嗎?
問題4: 我能告檢舉人誣告嗎?
b39e0454用戶 發表於 2023/01/10 19:37

2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3/01/10 21:15
    回覆諮詢(6971)、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2)

    您好,本件可能涉犯貪汙治罪條例有無訴訟答辯空間爭取不起訴或是緩起訴處分及其他細節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討論,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類似案件可供台端參考。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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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黃耀祖律師
    黃耀祖律師
    顧問級 發表於 2023/01/11 09:15
    回覆諮詢(1922)、最佳解答(147)、獲得感謝(629)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依您所述,您收到的是通知單,並非拘票,因此您並未被拘提。
    2.可以。
    3.有效。
    4.依您所述,若您自己看照片都覺得像收紅包,要提告誣告可能有難度。
    5.若有其他問題,可再與我們聯絡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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