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臉書私密社團遭到辱罵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526 次瀏覽
事實經過:
在臉書私密社團(12.4萬人)中,於對方在他人貼文的留言標記朋友,卻遭到對方標註我的真實姓名並攻擊我的家人(幫我媽掃墓),且使用英文諧音”ma”代替”媽”。

我想詢問:
1.請問對方的行為是否觸犯公然侮辱罪或恐嚇罪?
2.若對方的行為構成任一刑事罪責,請問我能否要求對方賠償?該依循哪一項法規?
194e9674用戶 發表於 2023/01/19 02:56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3/01/19 06:21
    回覆諮詢(21644)、最佳解答(1588)、獲得感謝(6061)

    您好
    可以提出公然侮辱罪告訴。並喔找依照民法第184條、195條,要求民事精神賠償金。
    如果不清楚提告求償細節,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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