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離婚會成立嗎

婚姻.監護 離婚 513 次瀏覽
今年過年婆婆提前來北部住了一個禮拜,年初一的時候我跟先生因為小孩的事吵架,婆婆就丟了一句對我們很失望回南部了,我先生認為是我氣走婆婆,不過我跟先生是在房間吵架完全沒跟她對話或吵架,接著我也負氣回娘家住了2天,第二天我婆婆打電話給我,但我怕我會跟她起爭執就沒接電話,想說用傳訊息的方式回覆她,但她馬上傳簡訊說要報警通報我是失蹤人口;第三天我因為太想2歲的兒子回家了,迎來的就是老公說他會去訴請離婚,她說她媽有認識的律師告死我,但我沒有犯上離婚十大要件,他們的聲請會會成功嗎?接著的言語諷刺可以當作精神暴力的證據嗎?
3ad69dbd用戶 發表於 2023/01/25 11:10

5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3/01/25 11:47
    回覆諮詢(6971)、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2)

    您好, 本件有無訴訟以及協商空間及其他細節無法一概而論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討論,倘若雙方有意離婚目前應謹慎面對開始蒐證以免權益受損,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類似案例可供參考。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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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3/01/25 12:59
    回覆諮詢(19755)、最佳解答(1506)、獲得感謝(5754)

    您好
    1、如果雙方婚姻產生破綻,且是您造成,才會判准離婚
    2、並非對方請律師提告,就一定離婚
    3、您可以截圖對方的簡訊,蒐集對您有利的證據,言語諷刺也構成言語暴力,爭取小孩監護權、法官否准離婚等
    4、本律師擅長處理離婚案件,如果需要協助,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 陳俊男律師
    陳俊男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3/01/25 16:43
    回覆諮詢(847)、最佳解答(55)、獲得感謝(251)

    您好:
    依您所敘述的情節,目前尚無法定的離婚事由,對方無法以此向您訴請離婚。若要提起,也只能循民法1052條第2項主張其他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或許可能就會編織許多可歸責於妳而導致婚姻無法維持的事由。建議務必盡可能的保全對方的訊息或錄音等證據,不管是將來你要對對方提離婚,或是要防守對方的離婚訴訟,甚至是子女親權的爭奪等,都會是重要證據。
    
    以上,供參考,具體仍須檢視相關事證後判斷,建議可與本所約詢,以利評估。
    
    預約可加LINE:0963702995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3/01/25 23:33
    回覆諮詢(4129)、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2)

    您好:
    
    依您所述事實情節不至於到法院判決離婚的程度,惟若您配偶已有訴請離婚的想法,則建議您應諮詢律師了解離婚訴訟涉及的法律爭議並擬定策略方向,以維護您的權益。
    
    
                         
  • 王怡璇律師
    王怡璇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3/01/26 09:02
    回覆諮詢(61)、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14)

    您好
    1、照您敘述僅為偶一為之的家庭紛爭,尚不致於構成離婚法定事由。
    2、若您丈夫或同住的婆婆經常反覆的言語污辱,建議蒐證保存證據,未來可作為不堪同居虐待的證據。
    3、可加line諮詢:lawyersop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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