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停車場事故損害賠償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474 次瀏覽可參考的問題敘述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110/01/10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無人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沒有報警做筆錄 現場沒有警員到場記錄 之後在警局備案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有保險有保險公司 我: 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二年前在社區停車場停車時與要開出停車場的車輛碰撞 因為是私人停車場 沒有報警也沒有警察來現場處理 警局備案警察說無法判斷對錯 對方保險公司於二年的最後一天突然提告(收到起訴狀時已經超過二年) 當初沒有交通違規記錄 可以過失要求我損害賠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