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產品送服務,解約退費(不當銷售)

消費糾紛 不當銷售 661 次瀏覽
事實經過:
111年11月家人(成年)想拿回先前已購買的產品回家使用,店家很聰明的用口頭回覆(不留文字證據)購買的產品需於店內使用,無法帶走為由,用各種話術強迫家人必需繼續購買新的產品,共$48,000刷卡分期付息。
111年12月又以微電療保養產品用罄為由,再次使用話術強迫家人必需繼續購買新的產品,$20,000刷卡分期付息。
購買的產品當下,店家有要求家人拆封確認部分商品(店家有錄音錄影拆封過程),部分商品未拆封,且全部產品皆被要求放在店裡,即使家人告知想帶回家中,店家屢次拒絕。
以上購買的產品去店裡使用過1次。

問題:
因為家人現在才坦白這事,距購買日期已超過7天,但在4個月內,以下事情諮詢
1. 能否以店家強制將所有購買產品需放置店內之事,對店家行為提告侵占?
2. 能否以4個月內主張無條件解約並解除分期退費?

備註:
1. 店家提供的合約非定型化契約,契約上有蓋店章及家人的簽名(手邊僅有111年11月契約,111年12月契約店家未提供)
2. 兩次皆有銷售的發票,品項寫化妝品
e7e18cb7用戶 發表於 2023/02/05 15:12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3/02/05 15:29
    回覆諮詢(19755)、最佳解答(1506)、獲得感謝(5754)

    您好,我處理過非常多跟您類似的案件
    1、不構成侵占罪,只是寄放而已2、店家的行為是典型的訪問交易,依照消保法第19條,您可以委託律師寄發存證信函解除契約,要求取消分期。
    3、分期付款就是信用貸款,無論您跟店家的消費糾紛如何處理,貸款一期不付,就可能被資融公司提告,並影響將來信用
    4、對方都不會給合約,很正常,不給也不違法
    5、您可以向消保會申訴
    6、本律師處理美容產品買賣糾紛,有非常豐富的經驗,以及協助許多消費者成功解約退費取消分期,如果不知道怎麼解約退費取消分期,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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