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後被迫違約被提告可以要回和解時交付的財物嗎?

債務糾紛 其他 292 次瀏覽
我之前是業務,因為跟前公司有財務糾紛,後來因為受不了公司對我進行職場霸凌而提出辭呈,但公司要求我把所有應收賬款(客戶倒閉與本人侵占都有)列為我必須支付的款項,當時因為不懂又只想趕快離開,所以簽下和解書(一式一份)與本票數張。但後來公司未把口頭約定好要交付的兩個月薪水給我,又提告我業務侵占。
1、我想請問,這樣我能主張和解書無效?能否循法律途徑要回和解書與本票呢?
2、如果可以,我該怎麼做?
14fede16用戶 發表於 2023/02/06 19:26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3/02/06 20:43
    回覆諮詢(19798)、最佳解答(1508)、獲得感謝(5758)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無法主張無效,除非可以證明當下被脅迫,否則無法撤銷該和解書,而必須遵守
    2、業務侵占罪部分,因為法定刑最輕六個月,如果沒有和解,判決有罪的話可能需入獄
    3、本律師有處理過類似的案件,如果需要協助,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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