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中風 繼母告知子女說他們之前有說好雙方出事不用負責
婚姻.監護 離婚 347 次瀏覽事實經過: 父親與繼母(陸配)長年住在外地 去年父親中風 繼母告知子女他們雙方之前已經說好對方出事雙方不用負責任 而父親還好好的時候的金飾 薪水及機車都被繼母拿去 目前父親已從醫院轉住安養機構 所有事宜都是兒子在處理 繼母只是1-2個月去探視一下父親 給個幾千元零花錢 其餘跟她無關 繼母認為都是兒子的責任 親戚跟子女都認為繼母只是在等父親的遺產而已 問題:想請教律師 這樣子女是否能請求繼母與父親離婚或者有什麼方式能讓繼母無法分配父親遺產之類的呢?(父親遺產土地有兩筆 一筆是爺爺的遺產 一筆是在跟繼母結婚前購買的 現金的部分不多 因為住機構花費頗高 幾年內就會花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