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警告知詐騙,導致帳戶凍結
債務糾紛 其他 1389 次瀏覽事實經過: 當天想購物時發現卡都不能使用,打電話到銀行確認才知道帳戶被凍結。 到警局訊問警察帳戶凍結原因是有人備案說我詐騙。 本人是銷售員(車類)戶頭只有購車消費者知道而戶頭也只用於消費者購車轉帳使用(收訂金轉帳給公司)並無私人金流在此戶頭使用。 所有使用此戶頭的消費者,消費需求內容都會寫在車輛購買合約內(如代辦費用、報銷費用⋯等),並無多收少收任何金額,也都是跟消費者確定合約內容後才請對方簽名。 問題: 如果備案提告對方誣告是成立的嗎?是提告什麼罪呢?民事?刑事? 如果在凍結此時間內,如有投資或是購物,甚至有買賣合約導致金流無法正常進出的話,我可以要求全額賠償嗎? 然後我因此形象嚴重受損,導致我必須跟我的客戶說我帳戶凍結原因或是跟買家說明,我可以要求精神上的損失和此凍結時間內的損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