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禁止背書轉讓 等於送錢給別人嗎

債務糾紛 本票.支票 4176 次瀏覽
律師好,我們最近有取消禁止背書轉讓的訴訟:
爸爸工作受傷後,雇主向保險公司申請 團體傷害保險,團體傷害保險的受益人是爸爸,所以保險公司發了一張禁止背書轉讓的支票給我爸,但是雇主這邊不想把賠償金額全部給我爸,帶我爸去保險公司申請 取消禁止背書轉讓,我爸不太識字 也沒用過支票,也不了解什麼意思,雇主說簽那個單子後 很快會把錢匯給他,所以他就簽名了,也把支票交給雇主。後來雇主有匯部分金額給我爸,但還有50萬差額,目前進行訴訟把50萬要回。
上一次開庭法官跟我們說 我爸簽了 取消禁止背書轉讓 代表 同意把錢給雇主,所以我們沒有權益要回。但保險公司跟我們說 取消禁背只是 同意別人可以兌現支票 不代表同意給錢,受益人還是有權益要回所有的理賠金。
我有上網查票據法寫的 取消禁背,沒有解決我的疑問,想向你們咨詢 謝謝
71103463用戶 發表於 2023/02/16 02:07

1 位律師回答

  • 董書岳律師
    董書岳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3/02/16 09:18
    回覆諮詢(357)、最佳解答(6)、獲得感謝(66)

    1.票據是流通有價證券,禁背是指,發票人(開支票的人),將票交給名義人(收票的人)後,不能再將這張票據流通出去,等於金錢流動鎖在發票人和名義人之間。
    2.如果沒有禁背,名義人可以透過背書(票據背面簽名)方式,將票據流通給第三人。
    3.票據本身是沒有價值判斷的,他就等於是金錢的概念,所以將票背書流通給第三人,實務上常會認為是有效的。
    4.但是,為什麼要把這個票(錢)流通給第三人(例如老闆)的「原因事實」,就是可以爭議的點,本案可能涉及受詐欺之意思表示,您可以考慮往這個方向主張。
    
    (此為通盤性概念,並非最終訴訟策略)
    (歡迎蒐藏本律師法律圈,中彰投在地執業律師)
    
    董書岳律師
    謙理法律地政聯合事務所
    04-23726102
    臺中市西區五權路1-67號9樓之1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