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被亂告詐欺反告誣告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945 次瀏覽
簡要說明您遇到的情況與過程
事實經過: 
我在去年10/5號與對方發生合購糾紛(對方是詐騙慣犯),後續要求退費
,但是對方退費後隔天通報我詐欺(但我在這之前就先通報他了)
導致我被列為警示帳戶。而當下我馬上就去報案,並和警察說要告對方誣告和詐欺這樣。
然後今年2月9號到地檢署開偵查庭,上面寫的刑事傳票告寫的是誣告等案件(我是告訴人兼證人)
開庭過程檢察官都沒有提到對方告我詐欺的事情,只有要我回答他問的問題,事後我覺得沒說明清楚所以有補訴狀過去。
問題:
1. 我補訴狀但是我收件人是寫地方法院、股別、書記官名字,但我後來查資料發現地址要寫地檢署,這樣對方收訴狀是否會有問題,我會需要再致電詢問嗎?
2. 對方告我詐欺,但我在戶籍地遲遲收不到做筆錄通知和傳票,打電話問警局承辦人,他說一起送去同個地檢署辦理,如果我告對方的分局跟對方通報我的分局為同一個案件的話有可能會合併審理嗎?
因為的傳票上只有寫誣告等案件,並沒有提到對方告我的詐欺,我是否應該再去詢問檢察官?
3. 如果我要解除警示帳戶,會需要等到誣告這個案件審理完才能解除嗎,還是只要詐欺這部分不起訴就可以了?
麻煩各位律師了!!
bea3ffc1用戶 發表於 2023/02/18 23:07

3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3/02/19 00:25
    回覆諮詢(19966)、最佳解答(1516)、獲得感謝(5778)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1、不會,會幫您轉到地檢署
    2、會合併處理
    3、等到詐欺案件不起訴就能解除了
    4、您可以委託律師寄發答辯狀,爭取不起訴。
    5、本律師處理過類似的案件,如果需要協助,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3/02/19 00:35
    回覆諮詢(6989)、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就您所述後續會合併處理且須等到相關刑事案件檢察官下不起訴處分才能解除,建議把當初對話記錄應妥善保存並附上當初與對方來往的紀錄證據,委任律師協助答辯,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及判決,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去安全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相關詳細本所過去即有處理多起類似案件可供您參考。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9429420
    
    line:0909429420
    
    
                         
  • 黃國政律師
    黃國政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3/02/19 11:08
    回覆諮詢(1953)、最佳解答(8)、獲得感謝(181)

    感謝律師回答
    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 我處理這類案件經驗豐富,所有證據務必要切實蒐集、保存!不過,進一步的具體事實還必須有更多瞭解,這也牽涉到蒐證方向以及舉證責任分配的進一步討論…
    (具體案情,加入LINE之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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