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公開文被截圖公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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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用戶在自己的個版上發文
內容是說自己希望能遇上什麼樣子的戀情

就被路人截圖發個版公審
公審者表示版主自己權限開公開,所以他就不打碼了

版主只是抒發自己的心情
內文也沒有攻擊特定人士或特定人群

就被公審者指責為公主病
隨後一群網友便湧入版主的貼文底下留言

雖然內容單看沒什麼
但內容一模一樣的複製文可能重複了至少有百則

想請問公審者及其他對版主有不好言論的網友是否有犯法呢?謝謝!
7fea1fb9用戶 發表於 2023/02/19 05:11

3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3/02/19 07:43
    回覆諮詢(19982)、最佳解答(1516)、獲得感謝(5780)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針對公審者與其他留言的網友,可能違反刑法加重誹謗罪規定,您可以提出刑事告訴
    2、本律師經常處理此類案件,經驗豐富,如果需要協助提告,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3/02/19 10:11
    回覆諮詢(6996)、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5)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就上述內容其中公審網友可能涉犯妨害名譽提出刑事告訴後待起訴後附帶民事求償,至於有無訴訟空間以及相關細節仍要就實際狀況釐清,無法一概而論,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類似案例可供參考,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董書岳律師
    董書岳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3/02/20 11:12
    回覆諮詢(357)、最佳解答(6)、獲得感謝(66)

    1.請立即蒐證所有您覺得「不舒服」、「被冒犯」、「不實」的言論,以免對方滅證。
    2.本案可以往加重誹謗的方向提出訴訟。
    3.詳細案情,建議來電預約諮詢,會較清楚接下來的訴訟策略。
    
    (此為通盤性概念,並非最終訴訟策略)
    (歡迎蒐藏本律師法律圈,中彰投在地執業律師)
    
    董書岳律師
    謙理法律地政聯合事務所
    04-23726102
    臺中市西區五權路1-67號9樓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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