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糾紛,被告詐欺

消費糾紛 瑕疵退貨 263 次瀏覽
事實經過:本人(賣家),臉書社群平台,販賣手機,買方2/1收到手機約2/18日告知,有把手機送到101apple經銷檢查,查後 apple經銷店家告知螢幕非原廠有拆卸過,買方告知非原廠螢幕,但我本人購買這支手機約3年前在手機店購買,店家老闆有告知螢幕換過但是換原廠的螢幕我不以為意,因使用尚無特別重大問題及瑕疵,沒有特別影響使用,也不知所使用的手機螢幕非原廠及本人非專業人員辨識,買家所述說的原彩
買家要求原價退回,但我也怕手機退回被換掉其他零件那我也有所損失,所以與買家調解1萬購回,但無共識。有心想調解,並不知道手機螢幕非原廠。使用上正常我也就沒有特別去檢查


問題:警示帳戶,影響我生活及工作..想求解  急...
ffa55e61用戶 發表於 2023/02/21 06:07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3/02/21 10:03
    回覆諮詢(19764)、最佳解答(1506)、獲得感謝(5754)

    您好
    1、可以跟對方和解後,跟對方一同前往警局解除帳戶警示
    2、本律師擅長處理此類案件,經驗豐富,如果需要協助,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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