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糾紛,被告詐欺
消費糾紛 瑕疵退貨 469 次瀏覽事實經過:本人(賣家),臉書社群平台,販賣手機,買方2/1收到手機約2/18日告知,有把手機送到101apple經銷檢查,查後 apple經銷店家告知螢幕非原廠有拆卸過,買方告知非原廠螢幕,但我本人購買這支手機約3年前在手機店購買,店家老闆有告知螢幕換過但是換原廠的螢幕我不以為意,因使用尚無特別重大問題及瑕疵,沒有特別影響使用,也不知所使用的手機螢幕非原廠及本人非專業人員辨識,買家所述說的原彩 買家要求原價退回,但我也怕手機退回被換掉其他零件那我也有所損失,所以與買家調解1萬購回,但無共識。有心想調解,並不知道手機螢幕非原廠。使用上正常我也就沒有特別去檢查 問題:警示帳戶,影響我生活及工作..想求解 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