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訴請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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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親友諮詢,太太已離家四個月,平時皆不盡夫妻義務,想諮詢如何訴求離婚?謝謝
4c5bcfec用戶 發表於 2019/11/16 23:07

5 位律師回答

  • 陳禾原律師
    陳禾原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19/11/16 23:12
    回覆諮詢(326)、最佳解答(22)、獲得感謝(133)

    感謝律師回答
    可先發函要求履行同居義務,如不履行則以遺棄為由訴請裁判離婚,建議可洽律師諮詢後續辦理方式,以下有我的聯絡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
    
    
                         
  • 陳俊瑋律師
    陳俊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1/16 23:15
    回覆諮詢(634)、最佳解答(21)、獲得感謝(224)

    感謝律師回答
    民法1052條第2項「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
    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故您可依該條項主張妻子離家已久足認難以維持婚姻訴請離婚。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1/16 23:17
    回覆諮詢(7250)、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737)

    感謝律師回答
    你好,不履行同居義務達6個月以上可以此為理由,訴請判決離婚,可先發函請求對方回家,後續尚無作為再提出訴訟。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19/11/17 08:24
    回覆諮詢(4254)、最佳解答(168)、獲得感謝(1021)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妻子離家的時間長短並非法院審酌的唯一重心,妻子為何離家也必定是法院關心的重點。建議與律師諮詢研析目前的情況是否符合民法第1052條第2項的法院裁判離婚事由。
    
    
                         
  • 邱翊森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1/17 08:25
    回覆諮詢(163)、最佳解答(4)、獲得感謝(46)

    感謝律師回答
    建議您請朋友找律師詳細諮詢,研議各種可能的方案,單單只離家四個月,可能還有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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