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 遺贈標的書寫錯誤
遺產.繼承.贈與 遺囑 690 次瀏覽事實經過: 已申報完遺產稅、印花稅, 直到土地增值稅送件後才發現遺囑遺贈之標的門牌號碼寫錯,無法辦理。 問題: 順位繼承人對遺囑及遺贈分配無異議,有需要走法律程序補救?
事實經過: 已申報完遺產稅、印花稅, 直到土地增值稅送件後才發現遺囑遺贈之標的門牌號碼寫錯,無法辦理。 問題: 順位繼承人對遺囑及遺贈分配無異議,有需要走法律程序補救?
1.建議以「新的」(時間在錯誤遺囑之後)遺囑來取代原本遺囑效力。 (此為通盤性概念,並非最終訴訟策略) (歡迎蒐藏本律師法律圈,中彰投在地執業律師) 董書岳律師 謙理法律地政聯合事務所 04-23726102 臺中市西區五權路1-67號9樓之1
您好: 1.若全部繼承人對於分配數額及方式無爭議,可訂立分割協議書。 2.您亦可與本所討論擬定內容與細節,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類似案件可供台端參考。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9429420 line:0909429420 mail:ladyluckysmilefor@gmail.com
您好: 經驗上,如果遺囑記載有誤,地政事務所無法以該遺囑為登記原因文件。 必須有其他有效力之文件。因此,可評估 另訂分割協議或提出「確認該土地或建物之遺贈關係存在之訴」,訴請法院確認該遺贈的法律關係存在,再持以向地政事務所為登記。 以上,供參考。
您好: 若受遺贈人為繼承人之一,則可透過遺產分割協議方式處理,若非繼承人則全體繼承人繼承後再行贈與。以上供您參考,建議可就細節與律師再行確認如何處理,以達成被繼承人之遺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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