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子的拋棄繼承
遺產.繼承.贈與 拋棄繼承 4506 次瀏覽事實經過: 我是孫子,祖父因生前留有債務,他的子輩們全想拋棄繼承,唯一一個伯伯提出想限定繼承 問題: 1. 萬一他拖到瀕臨三個月才偷偷辦拋棄繼承,那我會知道嗎,會不會不知情的狀況下繼承債務? 2. 父親若已辦拋棄,那我還有繼承權嗎?
事實經過: 我是孫子,祖父因生前留有債務,他的子輩們全想拋棄繼承,唯一一個伯伯提出想限定繼承 問題: 1. 萬一他拖到瀕臨三個月才偷偷辦拋棄繼承,那我會知道嗎,會不會不知情的狀況下繼承債務? 2. 父親若已辦拋棄,那我還有繼承權嗎?
你好: 拋棄繼承後,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民法第1174條第3項定有明文。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中有拋棄繼承權者,其應繼分歸屬於其他同為繼承之人。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其親等近者均拋棄繼承權時,由次親等之直系血親卑親屬繼承。。民法第1176條第1項、第5項分別定有明文。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民法第1140條定有明文。 原則上若子輩均拋棄繼承,會通知孫輩之繼承人,孫輩之繼承人在知悉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可以書面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若未通知,則仍然可以在知悉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 父親若已辦理拋棄繼承,而伯伯辦理陳報遺產清冊,父親之應繼分歸屬於其他同為繼承之人,則你無法代位繼承。 若子輩均拋棄繼承,則由孫輩繼承遺產。
您好 1.您知悉有繼承權後3個月內可辦理,即使伯父偷偷辦理也是由您知悉可繼承時時起算。 2.除非子字輩全部拋棄,否則孫字輩無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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