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交易貨物被控詐欺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155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我與A屬於正常交易買賣,並以約定價格履行交易完成買賣,我提供本人帳戶給A匯款,收到約定匯款金額後履行交易把貨物給對方.(2022年10月)
而A在臉書上詐騙B以投資高額商品獲得傭金等手段詐騙,並提供我的銀行帳戶給B進行匯款,
我收到B的匯款(我不知道有B被詐騙這件事,因有買賣物品的約定價格,認為是A欲買我的商品的付款)後,A說他已匯款進我帳戶,於是我把與A交易約定的商品給A

過四個月(2023年2月)後,B發現被詐騙,至派出所報案,並把當初被詐騙匯款的帳戶多達十餘筆(不同人同帳戶不同金額)給警方,導致B被詐騙後匯款的那些帳戶(包含我本人)都被列為警示帳戶

我個人名下所有帳戶都被警示帳戶或是衍生管制帳戶,以至於個生活所需費用,貸款,信用卡款等無法繳交
前日以至派出所報案,派出所員警認為我也是受害人,以開報案單
說之後會有偵查隊通知我
因本人長時間不在台灣國內,有諸多不便


問題:
想請問
1.接下來可以做些甚麼或是還需要律師陪同到案說明
2.我可以向B提告誣告嗎
3.我可以向B提告要求精神賠償,信譽損害,無法正常繳教貸款導致信用不良等等的求償嗎
4.像這樣情況有快速解除警示帳戶的方法嗎?

感謝
18f4af2e用戶 發表於 2023/02/26 23:46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3/02/26 23:51
    回覆諮詢(19966)、最佳解答(1516)、獲得感謝(5778)

    您好
    1、您遇到的是常見的三方詐騙,可以委託律師陪同前往做筆錄
    2、提出誣告罪不會成立,對方並沒有誣告您,因為B也是受害人
    3、沒辦法,B不知情也沒有過失
    4、可以跟B和解,主張商業糾紛盡快解除帳戶警示
    5、本律師處理過不少類似的案件,如果需要協助,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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