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養父母的問題
其他 其他 602 次瀏覽請問: 1.獨子要負擔扶養父母的責任。如果獨子本身收入也不好。那怎麼辦。會連帶到孫子女也要一起共同來負擔撫養嗎。 2.如果真的順位沒有人可以負擔扶養。是不是最後會落到媳婦身上。甚至落到媳婦父母的身上。為了不承擔扶養義務。是否只能離婚。 謝謝
請問: 1.獨子要負擔扶養父母的責任。如果獨子本身收入也不好。那怎麼辦。會連帶到孫子女也要一起共同來負擔撫養嗎。 2.如果真的順位沒有人可以負擔扶養。是不是最後會落到媳婦身上。甚至落到媳婦父母的身上。為了不承擔扶養義務。是否只能離婚。 謝謝
1.提供民法條文給您參考。 第 1115 條 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時,應依左列順序定其履行義務之人: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直系血親尊親屬。 三、家長。 四、兄弟姊妹。 五、家屬。 六、子婦、女婿。 七、夫妻之父母。 同係直系尊親屬或直系卑親屬者,以親等近者為先。 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應各依其經濟能力,分擔義務。 2.有需要歡迎來電本所預約法律諮詢。 (此為通盤性概念,並非最終訴訟策略) (歡迎蒐藏本律師法律圈,中彰投在地執業律師) 董書岳律師 謙理法律地政聯合事務所 04-23726102 臺中市西區五權路1-67號9樓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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