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 威脅 要讓我們不得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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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從我家二姐知道我和我女朋友懷孕後
就開始人格大變
並變的難以溝通
知道要搬進來我們家後(家是掛在爸爸的名下)
變的更惡言相向
也曾經在LINE上對我說過
以後回到家看到我老婆的東西就要直接丟掉

一直到最近 突然生氣的說
:「你放心,我之後一定讓你們不得安寧」
也罵我老婆是最糟糕的掃把星並詛咒
最後還警告的說
:「她最好收好她的東西,等我忙完回去,一定丟爆」



問題:
這樣有構成威脅嗎?
(對話紀錄都有截圖)
假如要提告的話告的成嗎?
或是能夠以什麼提告?
有辦法申請類似保護令的東西嗎?

謝謝
e50372d3用戶 發表於 2023/03/01 22:48

3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3/03/01 23:24
    回覆諮詢(19842)、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5)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可以提告恐嚇罪,也可以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2、如果您是房屋使用權人,也可以提告要求對方搬離
    3、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 董書岳律師
    董書岳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3/03/02 16:49
    回覆諮詢(357)、最佳解答(6)、獲得感謝(66)

    感謝律師回答
    1.您可以提告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
    2.您可以聲請保護令,並敘明要求行為人遠離,且禁止再有騷擾行為。
    3.對方仍要違反保護令,可以告訴主張刑事責任。
    4.若您需要進一步協助,歡迎來電本所預約諮詢。
    
    (此為通盤性概念,並非最終訴訟策略)
    (歡迎蒐藏本律師法律圈,中彰投在地執業律師)
    
    董書岳律師
    謙理法律地政聯合事務所
    04-23726102
    臺中市西區五權路1-67號9樓之1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3/03/03 15:12
    回覆諮詢(4141)、最佳解答(165)、獲得感謝(1014)

    您好:
    
    1.可向地檢署提出刑事恐嚇罪之告訴。
    2.可向法院聲請保護令,要求二姊不得有騷擾行為甚至需搬離特定住所。
    3.若不知程序上如何處理可委請律師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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