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刪公司雲端檔案而被資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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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平常有一個習慣,自己瀏覽過、編輯過的檔案會刪除,當天不清楚雲端資料某部分已被刪除,只知道隔天同事跟我說共用檔案打不開

過了幾天後就被資遣了,法務說我故意刪除雲端共用資料,說當天跟同事並沒有交接,但事實上當天不是上班時段,因此處理的進度完全不曉得,是隔日才知道檔案資料已還原,同事告知日後要用個人帳號登入(本院區無公用帳號,是跟其他院區共用)

法務叫我解釋為何共用帳號可以故意刪除檔案?
並強調雲端與電腦路徑不同不能相提並論,談話中意圖使我承認自己是「故意的」,說沒有通聯紀錄可以證明有跟同事交接(交班)檔案打不開,他們私下在不同空間單獨詢問同事⋯

後來得知,他們竟然不是問有沒有交接、知不知情這件事,而是問:「請問同事有跟你說他看過的檔案都會刪除嗎?」
原來根本擺錯重點,難怪法務與人資後來進來會說同事表示沒這件事⋯
最好同事會知道對方的習慣啦 有事嗎?🙄


請問要如何認定我是故意的?
還說可以告我,要叫警察🤣🤣🤣🤣
maybe可能誤刪了檔案,但亂扣帽子說我故意的還真滿不爽的
dcd38e1b用戶 發表於 2023/03/06 13:01

2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3/03/06 13:23
    回覆諮詢(6980)、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3)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1.對方可能以刑法第359條提告,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
    2.如果對方無法證明您是無正當理由刪除,則難以構成。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9429420
    
    line:0909429420
    
    mail:ladyluckysmilefor@gmail.com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3/03/06 13:39
    回覆諮詢(19766)、最佳解答(1506)、獲得感謝(575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對方可以對您提告妨害電腦使用罪,您現階段應該避免遭對方法務蒐證,並且蒐集對您有利的證據,避免說錯話導致被起訴判刑
    2、同時,您可以向當地勞工局申訴並檢舉,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3、本律師處理過類似的案件,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後續該怎麼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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