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頭戶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410 次瀏覽
你好: 請問人頭戶和解到收到判決書隔多久時間,分期每月還款給被害人,匯款單據要給法院嗎? 上個月順利和解
覺得奇怪的是 第一次開庭跟和解調解庭法官都問我還有沒有收到法院通知,說看帳戶資訊不只一筆,可是我沒住戶籍地收不到任何通知,上網查過也去警局請員警查詢都沒有別的被害人,這個案件還拖了快2年我才知道被通緝,自己去警局的台南地檢也說只有一個被害人,和解當天被害人也說她匯款後才聯繫上朋友知道自己被騙,當晚就去報案我的帳戶當晚應該就警示了,若有其他被害人也應該2年前就要報案了,也沒有啊,想問這樣會影響法官判決的進度嗎? 會不會因為這樣延後判決呢
bab2a450用戶 發表於 2023/03/06 15:58

1 位律師回答

  • 董書岳律師
    董書岳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3/03/07 10:23
    回覆諮詢(357)、最佳解答(6)、獲得感謝(66)

    1.如果案件已經進入法院,就是以「起訴書」上的被害人為主。
    2.其他在「警局」階段的被害人,會由不同檢方承辦,至於會不會併辦或追加起訴,要看檢方進度,跟您原本的案件無關。
    3.若您有需要進一步協助,歡迎來電預約法律諮詢,針對您的個案做全面性的分析,並研擬較為完整訴訟策略。
    
    (此為通盤性概念並非為匿名提問背書,亦非最終訴訟策略)
    (歡迎蒐藏本律師法律圈,中彰投在地執業律師)
    
    董書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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