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力償付已撤告之刑事案件和解金

稅務.行政訴訟 申訴與救濟 344 次瀏覽
請問若對方已於和解庭撤告並製作和解筆錄,內容包含「若有一期不履行視為全部到期」,已於和解庭當日支付1/3和解金,剩餘和解款項為24000,但由於目前工作仍不穩定(只是部分工時,每日工時未到八小時),並且租屋合約到期房東不願意續租(有租賃契約和對話紀錄為證),需處理搬家事宜,偶爾也會給長輩家用,能否有其他救濟管道申請延長分期或延後還款?又,若對方申請強制執行時不提出異議,被強制扣薪是否會留下案底?

目前薪資僅約剛到最低生活費1.2倍+勞健保費用,對方不願於和解庭延長分期,短期內求償高額和解金,雖有還款意願但目前收入實在無以為繼⋯⋯非常感謝!
7238f09e用戶 發表於 2023/03/07 11:25

1 位律師回答

  • 董書岳律師
    董書岳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3/03/07 15:47
    回覆諮詢(357)、最佳解答(6)、獲得感謝(66)

    1.您若不履行,對方有極大機會向法院請求如撤銷緩刑等對您不利益事項。
    2.本律師處理案件中,通常會以協商方式,向被害人懇求給予延長付款時間。
    3.建議您提供相關證明給被害人參考,展現您確實有意願賠償之決心。
    4.若您有需要進一步協助,歡迎來電預約法律諮詢,針對您的個案做全面性的分析,並研擬較為完整訴訟策略。
    
    (此為通盤性概念並非為匿名提問背書,亦非最終訴訟策略)
    (歡迎蒐藏本律師法律圈,中彰投在地執業律師)
    
    董書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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