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視方違反協議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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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多年,因為對方是服務業性質當初提的協議用每月對方給排休日的方式進行探視,但孩子上課了,希望做調整對方不配合也走過改定會面交往但協調不成,對方堅持用原協議的方式進行(意指休假日才能探視孩子),但孩子被接走常常回來說媽媽去上班,一整天都在家,問過對方都說沒有孩子亂講,也漸漸發現她給的日期都是假的,甚至還恐嚇威脅說打擾她私生活;這次探視時順路去她店看了一下,人在上班,當面詢問孩子在哪?要求跟孩子通電話時被拒絕,還堅持說沒違反協議,說我監護方惡意阻擾她。想請問這個狀況除了聲請改定會面交往,還有什麼方法可以讓對方如實的進行會面交往?
063e26c6用戶 發表於 2019/11/17 22:13

2 位律師回答

  • 陳禾原律師
    陳禾原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1/17 22:18
    回覆諮詢(326)、最佳解答(22)、獲得感謝(133)

    感謝律師回答
    可以聲請改定,也可以聲請假處分等暫時禁止對方探視,建議洽律師詳細討論案情,再評估後續,以維護您及孩子的權益,以下有我的聯絡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19/11/17 22:21
    回覆諮詢(6983)、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你好,若對方明顯有違反探視協議事實發生,可以就相關事證向法院聲請改定探視方法,並且聲請暫時處分,禁止對方探視子女。
    
    為提升法律諮詢品質,以及後續訴訟效率,麻煩直接與我們聯繫,或是安排時間與我們進行面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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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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