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檢測為陰性卻收到地檢署傳票(被告)
刑事犯罪 毒品.違禁品 2393 次瀏覽事件經過: 兩個月前早晨,朋友正要去上班的時候,四名警員突然至家中搜索,找到兩片葉子,反覆檢測並未呈現毒品反應,又帶朋友回警局強制驗尿及做筆錄,朋友也完全配合警方的調查。近日,尿液檢查結果亦呈陰性反應,本以為此事已落幕。幾天前卻收到台中地檢署的傳票,2禮拜後要到地檢署,以被告身份被傳喚。 問題: 1. 朋友完全沒有案底,也不是現行犯,同時也未被檢測出毒品反應, 為什麼仍被檢察官傳喚? 2. 朋友是外國人,無法用中文表述意見,需要多久前申請通譯服務(英文)? 3. 該怎麼答辯才能保障自己不被先入為主的檢察官誤審誤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