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不動產賣掉再分
遺產.繼承.贈與 遺囑 1157 次瀏覽事實經過: 我家有子女三人,我媽擔心我姐未來會會爭產並將繼承之財產全捐給教會,想立遺囑其繼承最少特有份 問題: 可否指定遺囑執行人於繳完遺產稅後,再將其中一筆不動產變賣後,還完貸款後,計算總資產再依子女最少特有分(1/6)信託給遺囑執行人,每月定期給一筆生活費給指定之人? 如果可以,是不是要先把所有資產先全繼承給執行人,才有辨法處理之後的出售及遺囑繼承分配?
事實經過: 我家有子女三人,我媽擔心我姐未來會會爭產並將繼承之財產全捐給教會,想立遺囑其繼承最少特有份 問題: 可否指定遺囑執行人於繳完遺產稅後,再將其中一筆不動產變賣後,還完貸款後,計算總資產再依子女最少特有分(1/6)信託給遺囑執行人,每月定期給一筆生活費給指定之人? 如果可以,是不是要先把所有資產先全繼承給執行人,才有辨法處理之後的出售及遺囑繼承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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