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糾紛
其他 其他 149 次瀏覽事實經過: (續上則經過)我在網路上有與一名女網友進行投資,他是投資客我是收款方,這邊前期投資與獲利都正常提領,但此次因國假關係有延誤提領,這邊當事人因需要用錢無法接受,我提出本金反退需等候7-15個工作日,但她堅持認定我在拖延時間,這部分說一下她的所有本金是15萬整,而他領過的所有獲利總額是56萬,這部分因對方沒辦法接受等待而打算進行備案,我想知道我有什麼優勢之處嗎?我個人絕不詐騙且確實有對方收款收據等等的資料。 問題: 1. 我是否可提告對方? 2. 投資無任何書面文書僅有匯款紀錄與對話,在此提領獲利金額與超逾投資客本金何來詐騙之說? 3. 目前我有什麼方法可以保護自身權益? 4. 額外詢問我若需發聲明稿是否需要聘請律師?或是約諮詢請律師協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