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書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316 次瀏覽
事實經過: 
律師您好想請問問題,感謝你
1.若當事人住在A地,有警察機關通知書一件在B地(距離遠),請問可以在戶籍地製作筆錄嗎?可和其他同一事件的筆錄合併偵查嗎?
2.若當事人是嫌疑人,若沒有去B地的筆錄,會有怎樣的影響? 會被通緝嗎?
ece15b23用戶 發表於 2023/03/11 15:46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3/03/11 15:58
    回覆諮詢(19970)、最佳解答(1516)、獲得感謝(5778)

    您好,我處理過不少詐騙案件
    1、可以申請在戶籍地警局做筆錄,但大部分警察不會准許。有可能會併到同一個檢察官偵辦
    2、不利於後續答辯,等於失去了第一時間提供證據為自己證明清白的機會
    3、即使不去也不會被通緝,通常警方會說不來沒關係,會直接幫你送到地檢署,但地檢署開庭時間短,沒機會說明清楚,等於增加被起訴的風險
    4、本律師有多次協助詐欺罪被告爭取不起訴的勝訴經驗,建議先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訴訟策略,模擬可能的情況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 ece15b23用戶
    發表於 2023/03/11 16:02
    了解,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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