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行疏失求償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461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112年3月11號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機車騎士受傷(我本人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警方現場有做紀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有聯繫保險
五、事實經過:機車駕駛人(我本人)駛離車行後直行接著打右轉方向燈準備轉彎,已經看見前方路口直行汽車要預備煞車,此時車速不超過50(剛起步),按壓前煞時發現剎車失靈沒反應,當時已經來不及反應,直接撞上路口直行汽車,轎車右側車燈及前擋風玻璃毀損,機車駕駛人則是撞擊後摔車受傷,此路口無號誌,周邊車行人員有目擊過程。
六、問題:此次車子交給車行是因為“前輪”需要更換,且先前沒有任何煞車問題(三個月前車子才交由同車行大保養與整理,有特別交代老闆將不堪用的配備直接更換,老闆當時沒有提及煞車或者油煞有問題)此次取車與老闆結清帳款後我就離開車行,不到一分鐘就因為前煞車失靈撞上汽車,後續車行不斷推拖說煞車沒問題,是我的油煞壞到造成。
請問早就知道有問題還交車給我這樣事可追討責任的嗎?且後續有問過其他車業朋友,換完輪胎需要實際按壓測試煞車,不然會沒反應,這樣可以追究對方的人為疏失嗎?
4abef40a用戶
發表於 2023/03/14 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