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戶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2083 次瀏覽
我是美髮業因自己做還有會到客人家做,本子因四年未用,最近要使用時看有無匯款進來要補貨,發現放在包包裡頭的本子和卡片何時不見(卡片密碼因忙碌要記很多事情所以寫小紙黏在卡片上),遺失地點也不知道!但有馬上打電話掛失,隔天就到銀行做補發跟辦網路銀行,辦回來察覺有異狀想說跟客戶確認看有無匯錢,客戶因忙碌沒匯,因隔天星期六想說星期一在去銀行訊問看看,隔天一早打開網路銀行發現裡頭的金額不見,當下我馬上打給客戶詢問說我是詐騙戶把我所有帳戶凍結,給了我一個警察那的號碼叫我去詢問,但詢問過後我也無法報案只能等後其他警察通知,那我該怎麼辦?
335f5352用戶 發表於 2019/06/29 22:49

2 位律師回答

  • 王煥傑律師
    王煥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7/01 00:16
    回覆諮詢(94)、最佳解答(8)、獲得感謝(22)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依照您所描述的情況,您的帳戶應是遭不肖人士作為所謂「人頭帳戶」,並由詐騙人士提供予被害者匯入款項使用,而目前您應是被檢警單位被認定構成「詐欺罪」之幫助犯。但您的帳戶存摺、提款卡是「遺失」,而非刻意提供予詐騙人士作使用,故應不具備幫助故意,建議日後如檢警單位調查時,應向檢、警方說明清楚。
    
    如有相關疑義尚未釐清,歡迎來信詢問,我們將盡力為您解決問題。
    
    電子信箱:km1030199@gmail.com
    王煥傑 律師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7/10 17:07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多年,處理過很多類似刑事案件,依您所述,建議您先將本件遺失的詳細時間及經過記錄成書面,之後收到製作筆錄通知時,一併帶去解釋清楚,本件建議您親自與專業律師討論細節並委託律師陪同偵訊,以充分保障您的權益,歡迎一起討論本案應如何處理,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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