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審刑事判決都是無罪原告在民事可以提出求償的追溯時間是幾年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659 次瀏覽各位律師您好:我被控詐欺,刑事部分在一審二審的判決都是無罪,事由是告訴人委託我代為操作股票等...金融商品, 後因金融市場發生重大系統風險,操作的金融商品產生巨額虧損,告訴人要我賠償全部虧損的資金,向地檢署控告我詐欺(都有刑事附民事狀),後來一審二審都是判無罪,請問告訴人在民事部分如果還想要繼續求償虧損的資金,因為委託我操作的資金有幾筆,(以下時間請體諒我用代號)第一筆是甲年M月k日,最後一筆是乙年A月j日,請問民事求償的追溯時間是多少年?計算時間是用第一筆資金時間還是最後一筆資金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