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書諮詢
婚姻.監護 其他 243 次瀏覽您好:小弟因婚姻無法維繫故與妻子之間有商討到合購房屋處置方式的協議並簽立協議書,其中協議內容有書寫到: 於本協議書簽署後,甲乙雙方均不得於對以下人士提及雙方任何事務 1.除雙方子女外之其他親屬. 2.他方之友人. 如有違反,雙方均得依民法195條第一項妨害隱私權,要求他方賠償500,000元之精神慰問金. 如今太太已違反此協議內容卻不願意履行,請問我該如何處置,亦或者協議內容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再煩請律師協助回覆,謝謝您
您好:小弟因婚姻無法維繫故與妻子之間有商討到合購房屋處置方式的協議並簽立協議書,其中協議內容有書寫到: 於本協議書簽署後,甲乙雙方均不得於對以下人士提及雙方任何事務 1.除雙方子女外之其他親屬. 2.他方之友人. 如有違反,雙方均得依民法195條第一項妨害隱私權,要求他方賠償500,000元之精神慰問金. 如今太太已違反此協議內容卻不願意履行,請問我該如何處置,亦或者協議內容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再煩請律師協助回覆,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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