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養費給付

遺產.繼承.贈與 其他 357 次瀏覽
先父早逝,家中老母今年90餘歲,有兩子(A兒,B兒)共同負責母親生活,兩子協議由A兒子固定提供每月3萬餘元扶養費給老母委由B兒照顧母親生活起居。現老母因生病住進醫院裡的加護病房(屬專責病房,可無需家屬在旁照顧)。至此,請教律師問題如下:
1.A兒可中斷每月3萬餘元之扶養費轉作老母加護病房之醫療費用嗎?因此而觸及相關法律的責任為何?
2.B兒是否亦應分攤老母住院醫療費用及其法律之責任為何?

謝謝。
2661df87用戶 發表於 2023/03/24 17:45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3/03/24 17:51
    回覆諮詢(19804)、最佳解答(1510)、獲得感謝(5760)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1、扶養費不應中斷,要繼續支付才是。可能遭B提告要求民法不當得利規定或者違反協議內容,要求返還B代墊的扶養費
    2、B也應該要分攤。
    3、本律師處理過類似的扶養費案件,如果有相關問題,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本平台屬於匿名詢問,本人僅提供一般性、原則性的法律建議,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背書)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3/03/24 18:04
    回覆諮詢(4135)、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扶養費應持續支付,否則B可提告A請求由B代墊之扶養費用。
    2.B也應支付扶養費,惟若主要由B照顧時,其勞力支出亦可能被評價有一定價值,從而減低應支付之扶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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