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營業車借用給友人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579 次瀏覽我本身有一台閒置的車輛保時捷借用給朋友 有收取租金 他在本週違停紅線被對方追撞 請問非營業車但有些借據出租的情況下 我可以跟朋友收取 維修費 車輛折舊費(變事故車)及精神損傷嗎 三個月沒車可以用
我本身有一台閒置的車輛保時捷借用給朋友 有收取租金 他在本週違停紅線被對方追撞 請問非營業車但有些借據出租的情況下 我可以跟朋友收取 維修費 車輛折舊費(變事故車)及精神損傷嗎 三個月沒車可以用
您好 1、可以要求賠償車輛維修費但要扣除折舊,也可以主張因為發生事故造成的交易跌價 2、但因為您沒有受傷,也沒有人格權受侵害,依法不能要求對方賠償精神慰撫金 3、本律師擅長處理此類交通事故案件,如果需要協助求償,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本平台屬於匿名詢問,本人僅提供一般性、原則性的法律建議,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背書)
您好: 1. 您可以向您的友人請求維修費或請求車輛因毀損所減少的價額。 2. 您並無受傷,僅有車損,不能請求精神慰撫金。 3. 三個月沒車可以用,這需要看維修期間,是否超出出租的時間。若超出,則可請求代步費用。 4. 其他細節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討論,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類似案件可供台端參考。 洪維廷律師 敬上 事務所:鴻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909-429-420 LINE:0909-429-420(如有疑問,請以電話或加LINE聯繫律師) 電子信箱:senkang263@gmail.com 台北市信義路三段111巷12之1號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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