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強制罪、誣告、毀損
刑事犯罪 其他 783 次瀏覽太太在子女約定見面交往當日,教唆我的客戶,要強行押走我,因為子女見面交往地點多了很多陌生人,所以被我拆穿,但因為當下又無證據只能繼續配合完成子女見面交往,但我選擇更改地點,也想趁機觀察那些人是否還會跟著過來,果然不出所料,兩個年輕人尾隨我太太後面然後騎車擋在我的後方,而我太太故意擋在我的前方,由於車上還有四歲女兒,我當機立斷欲離開此地,豈料太太強行拍窗攔阻,我只能不予理會駕車離開,太太在拍打我窗戶的時候自己自摔,我離開後兩位年輕人尾隨我後面一路叫囂辱罵髒話要我下車,我衝到分局門口,他們還追進來砸車,警察出來制止,但我太太惡人先告狀還誣告我家暴,並且佯裝這些人跟他不認識,企圖幫他們跟自己脫罪! 1.因為我事後有取得太太教唆我客戶的line談話紀錄,想問律師這應該提告何種罪名較為適當? 2.太太當天誣告我,並且還以這個為理由強行扣留我女兒長達兩個多月,並且以此為藉口拒絕履行法院調解筆錄的子女見面交往內容,這應該如何表達給家事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