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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1863 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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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其他玩家講   你媽死了?     快去幫你媽出濱等等的話
這樣子有構成妨礙名譽或是公然侮辱嗎
e4a6222c用戶 發表於 2019/06/30 15:30

1 位律師回答

  • 陳俊男律師
    陳俊男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19/06/30 23:43
    回覆諮詢(850)、最佳解答(55)、獲得感謝(251)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依照您所提之內容,若要主張成立公然侮辱,是有可能的,需注意是:
    1、言論內容本身(包含上下行文整體觀之)能認定具有「侮辱性」。
    →您所描述的內容,若全部只有這些,那有可能被認定是「單純的詛咒」,而非侮辱(此類言論性質的判斷,非常看檢察官或法官的心證)
    2、需合於「公然」之要件,亦即使特定或不特定之多數人得以見聞。
    3、還需該等侮辱言論是對「特定之人」(也就是你)為必要。但不限於指明姓名,行為人對於可得推知之特定人而為之,亦可構成。即便是以網路代表代號亦可,只要該帳號因此得以一定程度表彰該帳號使用人在該網路空間之人格,並因此得與網路社群之其他網路使用人建立起一概念式的連結,藉由網路社群中其他網路使用人之評價,獲致一定之名譽,即可謂本罪之特定之人。
    因此,如果具有更完整的相關證據能具體說明您的案例符合上述法律概念,則公然侮辱罪是有可能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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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僅簡述相關法律概念,至於詳細的個案對策,都還需看過完整的相關資料後才能分析。
    
    若有任何問題需要進一步約會議諮詢,歡迎隨時與本所聯繫,本所必定竭力為您處理紛爭。
    群勝國際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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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可說是與陳律師約詢,本所秘書將會盡快為您安排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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