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與地主承租土地作為工廠用途 不動產.土地 租賃 1505 次瀏覽 事實經過: 99年與地主承租土地作為工廠用途,其中預繳9萬壓金,且每月支付3萬元租金,九年後的今天,地主主張我當時未支付9萬押金,需另行支付,但因當時合約並未針對收款加以說明,且未留任何帳戶轉帳或現金支付以作為證明,請問律師該如何協調? 收藏問題 7993e112用戶 發表於 2019/11/18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