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娃機台主金錢與公仔遭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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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邊想詢問律師大哥、大姐兩個問題。
事情的經過:我是學生,同時也是娃娃機台主,於3/27日凌晨01:52分時,我娃娃機的錢箱,遭歹徒拿機台共用鑰匙自行打開錢箱,把裡面的錢全部竊取清空(約3~4千),又於3/28晚上21:08又一名歹徒前來戴手套自行徒手把機台上方的公仔盜走(約一千~一千二),兩件犯罪人都不同人,皆已至警局報案。
第一個問題想詢問,第一次被偷錢的時候,到警局報案,警局問我是否想提告 我說不用,後來因隔天又被新的歹徒偷公仔,導致我改變心意,想提告,但筆錄已經做完,想請問第一次筆錄偷錢的那件,是否能再去警局更改為想提告?
第二個問題,想詢問律師,兩件竊盜,如果有提告,我是否能拿回我所損失的金錢及財務,對方該賠償多少?以及和解金提出多少較為合理?
謝謝您們!
b0545e6b用戶 發表於 2023/03/29 08:51

3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3/03/29 09:14
    回覆諮詢(19904)、最佳解答(1513)、獲得感謝(5769)

    您好,
    1、可以製作補充筆錄說要提告
    2、賠償金額以實際損失的金額為準,對方該賠償您公仔價格跟錢箱的錢
    3、本律師處理過不少娃娃機台的案件,如果不清楚提告細節,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高維志律師
    LINE ID:lightkkao
    事務所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6樓之8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3/03/29 09:36
    回覆諮詢(6985)、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您好:
    1. 針對第一次遭竊,可以再提告。
    2. 賠償的範圍就是您遭竊東西的價值,但您須需要證明遭竊東西的價值。
    3. 對方可能會想跟您談和解,以爭取緩起訴緩刑。和解金,以不超過遭竊東西的價值為合理。
    4. 若有其他問題,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討論,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類似案件可供台端參考。
    
    洪維廷律師  敬上
    事務所:鴻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909-429-420
    LINE:0909-429-420(如有疑問,請以電話或加LINE聯繫律師)
    電子信箱:senkang263@gmail.com
    台北市信義路三段111巷12之1號2樓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3/03/29 10:57
    回覆諮詢(4146)、最佳解答(165)、獲得感謝(1014)

    您好:
    
    1.第一次遭竊可再前往警局提出刑事告訴。
    2.對方賠償金額以您實際損失的金額為主,對方該賠償您錢箱損失和公仔價值之金額。
    3.對方也有可能為爭取緩起訴等有利處分,提出較高之金額。這要看調解當下狀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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