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死亡證明向地院聲請死亡宣告

遺產.繼承.贈與 繼承人 200 次瀏覽
被繼承人生於民前05年失蹤多年,無婚姻子嗣,戶籍謄本上無死亡記事,警政單位無失蹤報案紀錄,導致無法向法院聲請死亡宣告。
被繼承人的兄弟姊妹皆往生,姪兒們不願配合到警察局報失蹤,導致家族土地遲遲無法處分。想請教還有什麼方法可以處理?
87be9679用戶 發表於 2023/03/29 15:24

2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3/03/29 15:40
    回覆諮詢(6952)、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699)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 可以詢問戶政機關,可否由戶政事務所以公文函請警察機關列為失蹤人口。
    2.戶政事務所每年會按期程辦理清查人口作業,有訪查紀錄表,以此函可以向法院聲請死亡宣告。
    
    洪維廷律師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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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黃耀祖律師
    黃耀祖律師
    顧問級 發表於 2023/03/30 14:56
    回覆諮詢(1917)、最佳解答(145)、獲得感謝(62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您可以對方為被告,向法院聲請分割共有物。
    2.若您有其他問題、不知道要怎麼處理或有委任律師的需求,可再與我們聯絡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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