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三字經被告公然侮辱,最近結束偵查庭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893 次瀏覽
想要請教一下,事情經過是約過年前一個傍晚17:05分我於外送平台點了一份餐點

這間餐廳我也很常叫外賣,基本上都是20分鐘以內餐點會送到手上。

直到這一次遇到案主,他收到了這份餐點的訂單,卻在同一個位置無動於衷(消費端可以看到外送員的動向),我本沒有意趣詢問或者催促該名案主快點送餐,而是超過半小時後;對方主動聯繫我,說自己在「廁所」半個小時以上,很抱歉

基於我曾經也是外送員的情況下,我其實知道他,在利用另一個平台賺錢,這是帶有惡意的讓我等待,所找的理由

我基於等候時間過長的不耐煩,有在訊息上跟他說「你就不能轉單(取消契約)嗎」意圖是要對方取消這張外送的契約,結果對方「執意」要送我這張訂單

因為外送平台的機制關係,我沒有辦法取消訂單或者轉由另一位外送員來完成訂單(我亦不可親臨現場取餐)

 等對方到已經將近一個小時了(實際上我離該餐廳三分鐘的路程而已)

我去取餐語帶不耐煩與憤怒的口氣跟他說:「你他媽下次要這樣就請你轉單」(我也知道你他媽是粗鄙的言詞,但並不是侮辱)

對方就開始歇斯底里的對我大聲咆嘯(甚至作勢要打我)

由於我們是一棟大樓,我跟外送員發生爭執的地點在管理室外的大馬路。

我們雙方僵持十分鐘(這段時間也都是聽他在咆嘯)後,我決定放棄這張訂單與餐,搖手示意該名外送員離開,我不取餐了

轉而離開現場,已經進到管理室欲往自己住處前行,為了宣洩剛剛面對這名外送員的咆嘯與歇斯底里,憤怒了說了一句「幹你娘」

而對方卻基於我上述「你他媽」與三字經進行提告

我知道粗鄙的語言不中聽,但我當下並沒有任何意思

想請問

1.我不確定在我抒發壓力下且離開現場所說的三字經是否構成任何刑事要素
8b2a523a用戶 發表於 2023/03/31 04:11

3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3/03/31 05:53
    回覆諮詢(19929)、最佳解答(1513)、獲得感謝(5770)

    您好,
    1、您的行為可能成立公然侮辱罪,如果有其他證人或監視錄影畫面可以佐證,您可能被起訴。但您可以委託律師協助,幫您主張依據當下情況的前後文脈絡,三字經僅情緒抒發等,欠缺主觀犯意等方向作答辯
    2、本律師擅長處理此類案件,也有不起訴的勝訴案例,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後續訴訟策略,提出答辯狀為自己辯護,爭取無罪不起訴。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3/03/31 09:21
    回覆諮詢(6985)、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您好:
    1. 公然侮辱的構成,須依照社會通念為語意之觀察,已達致使告訴人感到難堪、貶損其名譽之程度。
    2. 您的狀況是否構成公然侮辱,仍需要就現場實際狀況判斷。
    3. 若您有相關監視錄影畫面,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討論,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類似案件可供台端參考。
    
    洪維廷律師 敬上
    事務所:鴻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978-111-050
    LINE:0978-111-050(如有疑問,請以電話或加LINE聯繫律師)
    台北市信義路三段111巷12之1號2樓
    
    
                         
  • 陳瑀律師
    陳瑀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3/03/31 12:31
    回覆諮詢(172)、最佳解答(5)、獲得感謝(47)

    您好,
    
    1. 您的行為可能構成公然侮辱,但是實際上是否成罪仍應依當時情境、依照社會通念、以及罵人的詞句是否讓對方感到名譽減損,罵人的犯意及被罵人感受等判斷。
    
    2. 您可以主張只是情緒激動之下之加重語氣之情緒宣洩,但這抗辯有些法院不採,因此建議您可提供完整資料,與律師討論當時完整情境、以及有無相關監視器畫面、證人等證據如何主張並無主觀犯意等,以獲得最佳訴訟策略。
    
    若需諮詢,請洽line:   @lawyeryu   即時線上諮詢。
    陳瑀律師 
    電話0930299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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