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感情糾紛案件
婚姻.監護 其他 389 次瀏覽我現在的男友因去年跟一個有婚姻家庭的女生在一起,而女方跟我男友坦誠說會離婚然後跟我現在這任男友在一起,但我男友遲遲等她等了一個月女方就是一直沒做離婚的動作,到後來女方的老公知道了他老婆外遇跟我現任男友約談判,對方叫了人把我現任男友包圍著,我現任男友獨自一個人去,然後他們談到後來打了起來,警方到場時我現任男友剛好手上搶走對方的刀,後來去了警局做筆錄對方坦誠有包圍,但沒手持武器,堅持要告我現任男友傷害罪,因剛好刀在他手上不好推脫,到後來我男友法院都有到場,提告人都沒到場,調解提告人也沒到,總共有3次去法院,3次提告人都沒到場,而且他們說只要付十萬醫藥賠償金額就好,10萬我男友也付了,2月中我男友又收到法院單子要在3月15號那天在付9萬3的罰金,因為剛好3月15那天他在教招沒去但有跟法院說,法院延後到29號在交,但現在付不出來,我想請問提告人開庭和調解都沒到場,只是電話口頭上要我男友在付罰金錢,我男友還需要付這筆9萬3的罰金嘛,沒付的話會被通緝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