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回老家騷擾辱罵, 是否可申請保護令?

其他 民事侵權 375 次瀏覽
姐姐多次以探望父母名義, 至家中辱罵與父母同住的手足(有時也辱罵父母), 是否可以手足名義申請保護令防止她再回老家騷擾?
1. 每次都有監視器畫面錄影為證
2. 從2022年初開始, 已有多次與手足衝突並叫警察到場處理的紀錄
588fad4e用戶 發表於 2023/04/03 15:30

5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3/04/03 15:51
    回覆諮詢(19860)、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6)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可以聲請保護令,避免對方再騷擾。同時,也可以提出公然侮辱罪告訴
    2、本律師處理過類似的案件,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 林冠宇律師
    林冠宇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3/04/03 17:44
    回覆諮詢(1679)、最佳解答(41)、獲得感謝(256)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我是翊宇律師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林冠宇律師,
    我時常辦理相關的案件,對於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1.手足關係也是能聲請保護令的沒有問題,但能不能聲請跟聲請完會不會過是兩回事,如果沒有完整的證據資料以及完善的補充陳述,就有可能發生聲請被駁回的狀況,反而造成對大家的二次傷害。
    
    2.另外,公然侮辱罪的部分不是那麼容易成立的,況且進入訴訟程序也很麻煩,可以先用存證信函律師函的方式先要求對方道歉,如果沒效果的話,建議先向律師諮詢,確認提告的可行性後再進行比較保險,免得花錢花時間結果還討不了公道。
    
    3.如果怕後續處理中會因為「不熟悉法律」或「忙中有錯」,造成「啞巴吃黃蓮」的結果。可以先向律師諮詢討論後續處理方式,給予自身初步方向,才不至於一直處在徬徨無助的狀況。
    
    若您想了解更多關於您案件的法律方向,歡迎與我們聯繫進行線上免費法律諮詢 讓我們跟您說明更多案件的詳細內容,更能具體協助到您~~~
    
    Line ID:@kenlin 電話:02-7729-2797 分機:110、625
    
    我們的專業您看得見,詳細可以參考【工商時報的獨家專訪報導】
    https://www.lawchain.tw/lawyer/313/blogs/764
    
    
                         
  • 黃國政律師
    黃國政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3/04/03 18:04
    回覆諮詢(1931)、最佳解答(8)、獲得感謝(179)

    感謝律師回答
    我處理這類案件經驗豐富,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所有證據務必要切實蒐集、保存!
    不過,進一步的具體事實還必須有更多瞭解,這也牽涉到蒐證方向以及舉證責任分配的進一步討論…
    (具體案情,加入LINE之後討論 
    LINE ID:a121218
    電話:0983-016-238
    強烈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意見!
    台大法律系學士,留美法學碩士,法律素養紮實、社會歷練豐富,口條清晰,能將艱澀專業法律問題以簡易方式解說!態度真誠懇切、平易近人。
    目前,我對於我們這件案子的具體事實所知有限;希望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事實內容!希望與您聯絡!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3/04/04 10:34
    回覆諮詢(4145)、最佳解答(165)、獲得感謝(101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手足可聲請保護令,要求法院核發保護令規制姐姐遠離特點住所及對父母有任何騷擾行為。在有保護令後姐姐再有保護令上所規制行為時,將有刑事責任。
    
    2.若不明如何處理可以委請律師協助。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3/04/04 11:17
    回覆諮詢(6984)、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若情況急迫,建議可以先聲請暫時保護令。但需提出對方騷擾的證據、一年內對方有無‘’持續性”騷擾及證據。
    2.待取得暫時保護令後,若對方沒有抗告,法院會自動將案件轉為通常保護令繼續審理。
    3.若需要協助,可持相關證據與本所討論,本所具有處理這類案件豐富經驗。 
    
    洪維廷律師 敬上 
    
    事務所:鴻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978-111-050
     LINE:0978-111-050(歡迎加Line 詢問) 
     台北市信義路三段111巷12之1號2樓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