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遺產繼承房子的問題
遺產.繼承.贈與 其他 484 次瀏覽一遺產是房子 有兩個小孩 若其中一個人不願意賣 那房子只有產權 除此之外就只能放在那邊嗎 二 如果有兩個小孩 只有一個小孩去辦 另一個小孩可能三天後才能去辦 先辦理繼承登記的小孩 把遺產全部掛自己的名字會怎麼樣
一遺產是房子 有兩個小孩 若其中一個人不願意賣 那房子只有產權 除此之外就只能放在那邊嗎 二 如果有兩個小孩 只有一個小孩去辦 另一個小孩可能三天後才能去辦 先辦理繼承登記的小孩 把遺產全部掛自己的名字會怎麼樣
您好: 1.可向法院提出分割遺產之訴訟,並可提出分割方案如買收他方持份或變價分割等等。 2.若您是指不動產的繼承登記,原則上應無法在未得其餘繼承人同意下辦理登記為獨有。若有遭辦理為獨有之情況,則可能有偽造遺產分割協意書、登記申請書等文件之情形,刑事上可提出偽造文書,民事上則可循繼承權遭侵害之方向提出訴訟。 3.以上回答供您參考,如有不明之處可進一步諮詢討論。
您好: 1.繼承後,若其中一位繼承人不願意賣,可以向法院提起分割遺產訴訟,再依您的需求主張適當的分割方法,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法院不受您主張的分割方案拘束。 2.不會有您敘述的這種情況,若對方辦理「公同共有的繼承登記」,雖然僅需要一個人就可以辦理,但該房子的權利人就是全部繼承人的名字,只要您在國內設有戶籍,相關機關一查就知道繼承人有誰,不會有將全部遺產都變成自己名字的狀況。 3.關於繼承登記、分割訴訟的細節問題,您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討論,本所過去即有辦理繼承及遺產分割案件豐富經驗可供台端參考。 洪維廷律師 敬上 事務所:鴻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978-111-050 LINE:0978-111-050(如有疑問,請以電話或加LINE聯繫律師) 台北市信義路三段111巷12之1號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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