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已申請鑑定,雙方無法判別肇事責任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1022 次瀏覽一、車禍發生日期:110/12/07 二 、對方無受傷, 家父左小腿撕脫傷. 左腳踝撕裂傷.左手擦傷 三、當下有報警,因家父當下血流不止,救護車來了就直接送醫,警方去醫院時家父無法做筆錄,休息多日通知員警才肯來做筆錄.現場是否有被破壞與家父討論時是有的,在交通鑑定時有提出這個問題,但鑑定人員並無表達意見 四、雙方均有保險 我們有跟對方告知有需要保險公司可以提出 ,但對方並無向我方提出保險理賠 五、事實經過: 家父騎乘在對方前方, 撞擊地點為巷弄內,家父在巷內準備停車時,遭後方人員撞擊車身側面,當時家父雙腳均已在地面上,車子已熄火,準備牽車停車,被撞擊後便倒地受傷,目前詢問警察在當下無人證及影片,試問該如何要求合理賠償及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