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物換物後發現對方寄來的物品有問題,提出取消換物但對方不同意

消費糾紛 瑕疵退貨 361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我在臉書的換物社團跟人約定用15杯咖啡換了4雙鞋子,其中一雙A鞋對方告知是全新,但收到後發現內部泛黃發霉,跟對方反應討論後,決定拿A鞋換他另一雙B鞋,我們約定好他先寄B鞋給我,沒問題才退他A鞋。
然而收到B鞋後我才發現是二手的,跟對方反應他卻說是我沒有問清楚,但因當初對方提供的B鞋照片完全沒拍到二手痕跡的地方,也跟其他新鞋一樣用袋子裝著,所以我直覺認為是全新,而他也沒有主動告知。
到此我有被騙的感覺,於是提出要取消換物,而我已經把所有的鞋子寄還給他,但是對方拒絕取貨,也不同意還我咖啡。

我有4個問題想問:
1.因當初超商寄貨的編號是對方提供的,等於寄件人和收件人的姓名都是他,若他不取貨就算到時候退來我當初寄的超商,我也會因為姓名不符的問題沒辦法把那箱退貨領回,屆時可能會被超商報廢,那這個責任要歸咎於誰?(已有多次提醒對方取貨但對方拒絕)
2.若我要採取法律途徑,我是要到警局報案?還是直接上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若我要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是要到對方縣市的法院還是在我縣市的法院就可以了?
4.我只有對方的真實姓名和電話,沒有住址,這樣也能提起民事訴訟嗎?

先謝謝回答,真的讓人很煩惱😔
69e70e2b用戶 發表於 2023/04/07 02:25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3/04/07 12:58
    回覆諮詢(19839)、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5)

    您好
    1、雙方屬於民事糾紛,不是詐騙,不需要報警,警方也無法處理
    2、您要向對方住所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依照以原就被的原則
    3、仍然可以提告後,請法院函查對方住址即可。
    4、如果不清楚該怎麼做,且已年滿20歲,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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