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管理委員會的公寓修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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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頂樓漏水已經梯間的公共修繕費用,需請求所有住戶分攤費用
我們這棟公寓有八戶,是修繕公共地方
需要請大家來平分這筆費用,有七戶已經同意修繕的範圍及金額
目前有一戶找不到人,因為費用金額比較大,所以要跟大家收到錢之後才會開始修繕
我想要請教的是
我可以請廠商開立估價單,以估價單平均分攤下的的費用撰寫書狀,向找不到那一戶的屋主請求給付修繕費嗎?
還是說一定要修繕後,拿發票才能請求給付修繕費用?
4a3ef7e0用戶 發表於 2023/04/07 16:36

1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3/04/07 18:01
    回覆諮詢(6984)、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 總使沒有成立管委會,住戶仍必須遵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2. 住戶可以先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討論修繕的議題,採多數決方式進行表決,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共用部分的修繕費用,應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共有部分比例分擔。
    3. 如果住戶協議不成,可找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協調,若協調未果,也可以向拒絕支付的住戶提起民事訴訟,但一旦訴訟,就可能需要鑑定,鑑定工會並可就修繕項目、修繕方法及修繕費用為建議。
    4. 關於如何訴訟及如何主張,您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討論,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類似案件可供台端參考。
    
    洪維廷律師 敬上
    事務所:鴻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978-11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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