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匠實際上課與契約不符,能全額退並且賠償金20%嗎?
消費糾紛 解約.違約金 382 次瀏覽我在111年10月21日去買了276小時電腦課程,分24期信貸,契約上寫"課程修業期間六個月"。 到112年03月25日去門市反應課程上了五個多月,課程完成度不到1/2, 他們回應說本來就不可能在六個月內上完所有課程,幫我規劃的課程要到112年12月02日, 所以我跟他們提退課,他們回應說要照契約上退40%,我不太能接受。 112年04月07日,他們改口說可以退50%。 想請問: 我這樣要求他們全額退款,並賠償金20%是可以的嗎? 有辦法適用民法第148條第2項、第245-1條第1項第3款、第255條,及台中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第37條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