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名譽 法院管轄權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1407 次瀏覽
若我以網路妨害名譽至警局提告對方(對方與我分處不同管轄範圍)
1 我方及對方地檢署都有管轄權嗎?
2 會在我方管轄區域還是對方管轄區域開庭?
3 若對方同時被多人提告,對方能申請管轄權轉移嗎?
e7a493b9用戶 發表於 2023/04/08 19:13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3/04/08 21:12
    回覆諮詢(19889)、最佳解答(1513)、獲得感謝(5768)

    您好
    1、原則上網路犯罪都有管轄權,所以您跟對方兩地的地檢署都有管轄權,但警方都會送到被告戶籍地地檢署
    2、會在對方地區開庭
    3、對方被多人提告,也會在對方戶籍地開庭,並沒有差別。
    4、本律師擅長妨害名譽案件,經驗豐富,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3/04/09 00:11
    回覆諮詢(4146)、最佳解答(165)、獲得感謝(1014)

    您好:
    
    1.刑事犯罪被告住所地以及犯罪的行為地和結果地均有管轄權。而網路妨害名譽案件通常可將被害人的住所地解釋為犯罪行為的結果地。故回答您的問題1,您及被告的住所地地檢署都有管轄權。
    
    2.原則上您住所地地檢署可解釋為有管轄權,故可先向您住所地的地檢署提出告訴。經驗上有檢察官會向高檢署聲請移轉到被告住所地的地檢署,惟此時您亦可提出對於管轄之意見,以爭取不移轉管轄。
    
    3.管轄與多少人提告無關,管轄的判斷主要回歸我上述1提及的法律規定。
    
    4.以上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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